来源:《北京人大》第11期
责编:薛睿杰
编者按: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第五次、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了及时有力到位民主法治保障。
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水平,确保了市委关于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截至2022年11月,市人大各专委会协助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常委会会议45次,“立改废”法规124项,其中制定46项,修改62项,废止16项,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审议监督议题120余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90项,纠正5项,督办代表建议4913件。
认真做好立法规划编制、法规草案统一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规定,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立法规划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市委常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共同执行。法规草案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后,再进入法定审议程序,确保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就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委请示汇报,先后将42件重要法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用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
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完成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城市更新等方面立法任务,助力“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种子、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数字经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方面立法工作,助力“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助力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协助常委会紧急作出依法防疫决定,明确隔离观察、活动管制、场地征用、民生保障等应急举措法规依据,制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推动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献血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出台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接诉即办工作、街道办事处、住房租赁、安全生产、燃气管理、生活垃圾管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物业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立法,助力满足“七有”要求和群众“五性”需求。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首都特色和首善标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丰富立法形式,推进“开门立法”,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不断提升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助力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创新“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立法调研起草机制,“双向进入、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常委会法制办、相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与政府部门组建专班,联合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双方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共同牵头,力求将重大分歧消除在法规草案进入法定审议程序之前。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中,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实行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共同牵头的“双组长制”,高位统筹立法重大问题。针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进一步提出在立项前、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常委会二次审议前、表决通过前四个节点,由政府主责部门、司法局、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集体会商,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表达、平衡、调整利益,强化人大主导作用、保证政府全程参与。
创新“组合拳”“大块头”“小快灵”等立法形式。在五年立法工作中,既有推动总规实施、冬奥筹办、交通治理、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工作立法“组合拳”,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大块头”,也有反食品浪费规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小快灵”立法,增强了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比如,围绕冬奥筹办“量身定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服务促进、社会文明促进等14项立法,为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贡献法治力量。
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有序参与。一是用好市区人大联动、代表家站依托、三级代表参与的“万民代表下基层”机制。在生活垃圾管理、物业管理、接诉即办工作、城市更新、节水等关系千家万户利益法规草案中,1.5万位三级代表到代表家站听取千家万户意见,确保民意民智充分体现到相关立法中。二是高质量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统筹兼顾代表性和专业性,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的代表家站、基层执法单位、高等院校等设立首批10个联系点,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11项立法听取了意见。三是不断拓展“开门立法”途径,反食品浪费立法中以“人人反浪费、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开展立法宣传,代表近11000人、市民群众近150万人参与立法。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就监管范围、7天“冷静期”、退卡退费等重点问题征求了三级人大代表意见,共有8101位代表参与。四是完善法治建设顾问制度,就36件法规草案听取法治建设顾问586条意见。五是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建立立法研究基地,形成立法研究成果11项,服务常委会立法工作。
丰富区域协同立法实践。2020年1月,京津冀三地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首个同步立项、调研、审议、出台区域协同立法。本届以来,三地人大常委会还同步通过了关于协同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等。
坚持“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四级联动”学习制度,在每次专委会会议前,都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最新要求,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推进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落实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1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坚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开展人大监督监察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专题会形式听取市监委工作情况汇报,协助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也是首个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区人大监督监察工作指导,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指导各区人大依法有序开展监督监察工作。
发挥分党组把关定向作用。设立分党组并制定分党组议事规则,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禁毒条例等立法中,都是由分党组研究并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和市委请示汇报。其中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两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立法工作情况,根据市委指示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围绕协助常委会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等任务,分党组专题研究相关的保障工作。围绕研究确定年度监督司法工作议题等,分党组主动听取市委政法委等意见建议。
围绕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积极推动相关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立法工作。牵头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条例,推动制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禁毒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夯实城市治理法治基础。
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立法中灵活运用“组合拳”“小快灵”等形式。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城市交通治理立三法修一法,打出的立法“组合拳”之一。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是以“小切口”回答“大课题”,切小题目、切细措施,使靶向更集中、措施更明确、操作更可行。落实“提前介入、专班推进”起草调研机制以及“四方会商”机制。禁毒条例提请审议前,协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常委会法制办就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关,确保立法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落实“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1.3万余名三级代表积极参与,汇集群众意见6000余条,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为法规通过后有效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更好发挥执法检查“巡视利剑”作用。围绕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展两次执法检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邀请代表在“身边周边路边”参加调研检查的“查三边”机制,增强了执法检查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其中,“检查报告”做到情况摸透、问题找准、建议提实,“问题清单”做到四有,有具体点位、条款对照、数据支撑、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有落实有交代。1.5万余名三级代表查“三边”、进“家站”、收问卷、听“吐槽”,开列问题清单,真正点名动真,边检查边督促边整改,让法规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立足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法律定位,坚持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紧跟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有重点提出监督议题,确保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有机统一。
全面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刑事审判”“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社会重点问题的关切,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都是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切实将人大监督压力转化为司法机关改进工作动力,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
不断健全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一是首次对“两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社会普遍关注重点问题,分别专题询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判机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使议题审议更加全面深入,更好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审议意见中用至少50%的篇幅谈问题和改进建议。三是改进调研方式,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监督议题与“两院”充分沟通,找准调研重点和切入点。调研对象涵盖全市三级法院、检察院,既了解总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层级法院、检察院的职能特点,听取来自一线声音,增强调研的全面性。丰富调研形式,除了传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还采取现场旁听庭审、视频观摩、问卷调查、体验式调研、就近就便调研、小型分散调研等形式。
更好发挥代表在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作用。兼顾代表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广泛邀请代表参加各项工作,充分汲取各区域和各方面代表的建议。同时以来自公检法司、律师和区人大等长期从事或关注司法工作的代表为成员,成立司法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严格规范代表关注司法案件行为,制定《关于规范市人大代表向司法机关转交人民群众反映司法案件相关材料的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人大代表转交司法案件行为。市十五届人大财经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财经领域重点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建立健全人大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制度体系,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条例,建立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效增强监督刚性。
推进财经领域重点立法、监督工作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出台多项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规,高质量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重点立法。贯彻“六稳”“六保”等部署要求,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将助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成立由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立法专班,高位协调,整体推进,对条例要解决的问题深入调研,对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三个月的时间高效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是从当年审议项目调整为通过项目,在保障立法质量前提下提前出台。
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引领推动作用。贯彻“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挥“促进型”立法特点,助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标杆城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构建符合首都工作实际的监管模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制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中,落实“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的要求,整理形成52项近百条问题清单反馈相关政府部门,并持续跟踪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情况的报告,成立专项工作调研组,通过座谈、视察、电话、网站、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征求代表、部门、企业、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将民意民智贯穿到监督工作全过程。与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分别建立了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
做好新时代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等要求,以制度创新增强监督刚性。建立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专委会初审下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每季度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用“四问该不该”(钱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前花)的尺子衡量每项政策、项目的必要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以2021年为例,初审40个部门预算,对其中94大类项目提出建议,推动20个项目中止申报、22个项目压缩预算。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通过着力提升报告审议监督质量、建立专委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化初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用好联网监督和第三方机构,推动监督范围全口径全覆盖,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成型,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联网数据库为依托、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监督制度初步建成。连续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资管理专项报告、行政事业性国资管理专项报告、国有企业国资管理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实现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全覆盖。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依托数字赋能助力预算审查。市人大预算联网系统深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相融合,紧紧围绕“联得上、用得好、可持续、有效果”的工作目标,实现数据采集全口径、报告展示可视化、资源集成智能化、功能应用一体化,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系统不断扩展数据范围,保障代表“看得全”;开发数据模型,支持代表“读得懂”;强化分析功能,帮助代表“审得细”;搭建场景平台,支撑代表“审得好”;设置国资模块,拓宽代表“关注面”。
同时,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明确重要财税政策、重点支出、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审查重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推进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查未病”作用。协助常委会首次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和人大监督刚性。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人大重点跟踪监督清单”机制,加强衔接贯通、对账销号,推动重点问题切实得到有效整改。进一步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每年选择对若干区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与区人大常委会点面结合、纵向贯通的方式进行联动监督,形成相关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2022年,首次对重点整改部门审计整改情况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运用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实效,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
充分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和代表作用。为推动做好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市人大各专委会参与的专题调研,在专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广泛参与下,将人民群众对总规落实、污染防治、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意见充分汇集起来,形成26份专题调研报告,为规划编制实施汇集民意民智,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中,对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首次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政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优化部分指标,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纲要执行的科学性。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预算工委
“数据赋能”提升人大预算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预算工委紧紧围绕“联得上、用得好、有效果、可持续”的目标,扩充数据资源,挖掘分析功能,积极推动联网监督系统提质升级,努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践行到人大财经审查监督的全流程各环节。
坚持结果导向,全力推动联网监督提速升级科学设计市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及关键节点,注重“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结合,积极拓展系统的实用性和应用性。“基础在联、关键在用”,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将联网系统数据资源真正用起来,使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更具实效。
开发数据分析模型。与市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合作,采取“产学研”相结合,选取“四本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财源税收”等领域,开发20余套数据分析模型,做实财经数据的“翻译解读”,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一键生成专项分析报告”,图文并茂展现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趋势变化和结构分布,辅助代表了解预算编制规律和特点,实时掌握“钱袋子”的运行情况,支持代表科学评判预算项目的经济性和绩效性,促进预算编制“事”“钱”“效”相统一。
深入开展专项研究。采取线上发现问题和线下调研分析相结合,陆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疫情期间预算执行分析、破解当前财政增收困境、北京市税收差异研究、市级部门决算数据分析、电子商务税收展望、科技创新政策对比”10余份研究分析报告,均得到市领导的批示。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先后两次来到市人大常委会实地调研,并认为,北京市探索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过程中,有许多先进做法和经验,尤其是强化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结果应用,发挥人大在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积极作用。
全面支持预决算审查。聚焦预算审查监督“四问”原则,完善系统数据的查询、分析、比对功能,实时更新预算执行数据,按照分级授权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专委会开放系统查询使用权限,方便专委会和代表实时查询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及执行进度。在2022年预算审查工作中,对40家市级部门预算开展审查,涉及申报预算资金1321.6亿元,提出22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94大类预算项目提出调整建议,纳入市政府年重点督办事项。
积极探索智能化服务。通过嵌入人机互动功能,提前预置与预算审查密切相关的知识问答,以“四问该不该”为主线,采用智能机器人的形式,与代表形成互动,系统可根据代表提问,实时回答关于预算收支、政府债务、转移支付、财经政策、绩效评价等政策内容。
设计开发“阅、查、比、参、议”功能,辅助代表查阅预算数据和信息。“阅”,可对市和各区政府预算草案、计划预算报告、预算编制说明、计划预算解读等文本和基础数据进行电子化、可视化阅览。“查”,随时调阅各年度预算科目和重点项目支出明细情况,实时检索相关财经、预算法律法规文件,查看重大投资和重点支出项目的安排和执行情况。“比”,提供市及各区的“四本预算”、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部门预算、重大项目资金规模、结构、趋势、变化的可视化图形展示。“参”,提供市人大财经委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审计整改等审查事项的意见书,委员代表在财经委员会上发言摘要以及预算监督过程中形成调查研究成果。“议”,可通过履职小程序或现场查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直接通过人机对话功能提交至系统,由工作人员操作自动对接到政府对口部门进行解答和沟通。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书写新时代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新篇章
市十五届人大教科文卫委紧紧围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领域的中心工作,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助力“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落实“跟得上趟、扛得起事、拿得准度”的工作要求,紧盯民生领域“硬骨头”,持续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再上新台阶。夯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法治基础立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综合采取立法、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议案办理、专题询问、跟踪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稳致远。协助常委会完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制定工作,在法规实施当年就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不敢转”“不会用”“不能做”等“最后一公里”问题。聚焦制约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社会监督、多元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法律服务“七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助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依托科学学研究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估,为修订工作凝聚共识。开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有关研究,把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需求。
推动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以首善标准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开展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轴线保护责任体系,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切实发挥中轴线文化遗产的当代意义和普遍价值。推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更好发挥非遗在传承展示中华文明方面重要作用,更好发挥全国文化中心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服务保障功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督办“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等议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重点文物建筑的腾退利用、加快对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挂牌标识等工作。
推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立足全国文化中心优势特点,推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发挥“双奥之城”特色资源优势,以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等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针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薄弱及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着力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向群众身边延伸机制和措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智能化。
为“健康北京”建设提供及时有力到位法治保障 推动实施强化公共卫生立法修法计划。根据常委会总体安排制定实施具体计划。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在2020年秋冬季来临前,推动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任务。落实“新立法规及时查”要求,组织近5千位市、区人大代表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压实“四方责任”,补齐民生保障和群众就医等方面“短板”,确保人民至上理念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全面落实。先后推动完成中医药、实验动物管理等方面立法修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开始协助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议案督办、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政府解决呼叫号码和指挥调度不统一、急救站点布局不均衡、院前院内衔接不畅以及社会急救能力不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2021年推动修订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对统一呼叫号码、急救与非急救转运分开、院前与院内有效衔接、加强院前救护车洗消防,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等作出规定。经过持续推动,目前本市院前急救服务不断改善,呼叫满足率达到95%,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推动提升基层健康管理和卫生服务能力。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升基层健康管理和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健康北京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基层卫生服务缺乏顶层设计、网底不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数量轻质量,医务人员短缺、信息化建设迟缓等问题,为疫情防控打下很好的工作基础。与监察司法委紧密协同完成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立法工作,推动完成献血条例立法工作。 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 推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协助常委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延长生育假、设立父母育儿假、建立家庭养育补贴制度、公租房优先配租等支持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强化对失独家庭的保障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对顶层设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家庭育儿、监督管理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推动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 持续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督办相关议案,明确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方向。2019年,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等配套性政策文件,大量“无证园”纳入规范管理。2020年,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进一步解决街乡社区间学位资源分布不均和结构性短缺等关键问题。2021年,对上一年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完成修订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围绕认识不到位、体制不顺畅、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按照“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结合常委会领导牵头对职业教育发展一类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提出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发展目标,加大政策整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精准对接产业、深化普职融合、产教融合,突出就业导向、畅通学生发展通道,增强社会认同、促进职教高质量发展等建议,督促政府加快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新期待。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地方立法,连续五年对总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督办相关议案建议,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加强总规实施直接相关立法工作。推动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规划编制体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增强总规实施的刚性约束。推动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为主线,扩大保护范围,构建保护规划体系,建立保护责任人、保护名录等制度,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供制度支撑。推动制定城市更新条例,破解体制机制、规划引领、保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路径、居民利益协调机制等方面难题,为城市更新提供制度遵循。
持续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把有没有符合总规精神、有没有落实总规要求、有没有执行总规规定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城市总规实施情况报告基础上,先后听取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实施和体检评估情况等12项专项报告,推动中轴线申遗从快车道进入冲刺阶段,城市副中心新城“长”在森林里,“三城一区”等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
目前,总规第一阶段发展目标总体实现,建设国际一流的国际和谐宜居之都取得重大进展,93项指标达成或超过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102项重点任务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首都功能不断优化提升。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紧盯城市治理难题,推进相关立法、监督工作,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打出污染防治立法监督“组合拳”。协助常委会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推动形成覆盖气、水、土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法规体系。连续五年听取审议环境情况报告,对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6项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和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津冀人大同步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开展跨省市联合调研。
推动完善交通治理法规制度体系。紧盯交通治理难题,协助常委会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修订实施道交法办法,从制度上解决群众关切的“停车难”“非法客运”等问题。落实“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市区人大联动,对相关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一并检查,见到实效。法规实施以来,“黑车”相关投诉下降90%,“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住有所居,推动制定住房租赁条例,推动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健康有序住房租赁市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聚焦两个“关键小事”,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围绕城市安全,推动修订燃气管理条例,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
来源:《北京人大》第11期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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